在近日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各市(州)人民政府2019年度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结果的通报》中,我市万元生产总值能耗下降5.67%,能源消费增量为10.8万吨标准煤,综合得分居全省第二名,考核等级为超额完成。
“十三五”以来,我市把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在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布局中,对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工作进行了总体部署,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节能管理服务等重点节能领域成效显著。
大力推进工业节能,积极开展工业节能监察和重点用能行业能耗、电价等专项对标活动,对我市国家重大工业节能专项监察能耗超限企业及2000t/d以下水泥生产企业进行专项监察;组织实施贵州百灵节能改造一期工程,年节约9479.45吨标准煤,单位产品能耗由改造前的2.37吨标准煤/吨降至改造后的1.37吨标准煤/吨,降低42.19%,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被评为“国家级绿色工厂”,20余家企业被认定为省级清洁生产示范企业,西秀经济开发区被评为国家级绿色示范园区。
同时,加强新建建筑规划、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环节的节能监察,严格按新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全市在设计阶段、竣工验收阶段节能强制性标准执行率分别为100%、98%;实施绿色建筑行动,健全绿色建筑推广机制,积极配合省有关部门完善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和施工设计规范,推动绿色生态城区、绿色生态小区建设。安顺市城市规划馆、西秀区顺时花园小区二组团7号楼、紫云自治县2018年印山片区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11#楼、普定猴场加油站等项目获得二星级绿色建筑标识,镇宁自治县万祥旅游休闲度假综合体项目4#楼等26个项目获得一星级绿色建筑标识。
我市还将生态环保理念贯穿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运营和养护全过程,大力发展以环保汽车为主体的城镇公共交通体系,健全推广普及新能源汽车机制和政策。全市出租车805台,完成双燃料改造336台;完成了中心城区公交车体制改革工作,淘汰了老旧燃油公交车155台,投入运营新能源纯电动公交车161台;各县(区)加强新能源公交推广工作,上线运营清洁能源及新能源公交车534台,占全市公交车比例达73%。
此外,我市还强化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加快公共机构办公区节能改造。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为156.42千克标准煤,降低5.91%;人均水消耗量26.62吨,降低7.57%;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为9.26千克标准煤/平方米,降低8.77%。西秀区行政中心大力开展智慧能源管理工作,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对能源实施精准管理,成效显著,被评为“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
在合同能源管理工作中加大力度,积极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推进市政路灯照明改造。经开区、西秀区、紫云自治县采取市场机制,与节能环保科技公司合作,签订城市路灯照明系统智慧节能改造,不仅节约了财政资金,而且共享了节电的收益。经开区改造后实现年节能率75%以上,年节约电费450万元,西秀区改造后实现年节能率60%以上,年节约电费336万元,紫云自治县改造后节能率80%以上,年节约电费260万元。(安顺日报社大数据智慧全媒体记者 徐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