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召开机关安全保卫工作会,会议由党组书记、检察长主持,党组成员及全院干警参加会议。会议传达了全省检察机关安全保卫工作会议精神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各级检察机关安全保卫工作的紧急通知》,会上,党组书记、检察长彭胜对机关安全保卫工作提出几点要求:
一是:对安全保卫工作认识再深化。目前恐怖活动猖獗,改革进入深水期,社会矛盾凸现,检察机关是国家执法机关面临的形势更加严峻,要高度重视,安全保卫工作要与检察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以“严”和“实”的精神抓好机关安全保卫工作。
二是:责任再明确。要落实主体责任,检察长要经常过问安保工作,要与其他工作同部署,解决安保工作存在的问题。分管领导要亲力亲为,具体责任人要落实好安保措施,各负其责,确保机关安全。我院明确安全保卫工作的牵头部门和专门人员名单己报市院法警支队。
三是:措施再落实。我院要采取系列措施,确保机关安全保卫工作顺利开展。①必须在2016年的一季度完成各项安全保卫工作职责和制度建设并上墙。②加强干警值班制度,认真做好值班备勤工作,履行值班工作职责。值班期间要加强对院办公大楼、消防设施的安全巡检、巡查,加强对进入机关大院人员、车辆的管控,做好登记并向有关部门报告值班情况。安全保卫牵头部门要将每月的值班安排报送上级院。③加强机关安全保卫调研工作。对机关安全保卫工作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提出解决办法、措施,提高机关安全保卫工作效率。要通过请上来、走下去的方式开展调研工作。④坚持紧急、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根据高检院《关于加强紧急重大事件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发生的紧急重大事件或安全事故的,必须按规定及时上报。(紫云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