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教育局规范校外培训机构

2019-08-21 21:52:48    来源:   安顺日报社大数据智慧全媒体      作者: 罗野

  日前,记者从市教育局了解到,为切实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市教育部门联合多部门印发了《安顺市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该标准对校外机构的办学者、机构名称、师资队伍、办学场所等作出了详细规定。该标准的出台有力的规范了我市教育培训市场,促进教育培训行业健康发展。

  记者了解到,根据《安顺市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规定,开设校外培训机构必须有符合安全条件的固定场所,同一培训时段内生均面积不低于3平方米,校外培训机构必须有相对稳定的师资队伍。同时,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明确校外培训机构审批登记实行属地化管理,严格执行“先证后照”制度,开设校外培训机构必须依法审批登记,证照齐全才能开展培训。不仅如此,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内容、班次、招生对象、进度、上课时间等均要向所在地县(区)教育部门进行审核备案。中小学校必须严格按照要求开足、开齐、开好每门课程,坚决禁止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招生。

  目前,安顺市各县(区)教育部门审批通过的校外培训机构已经录入“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平台”,该平台由教育部下发,所有录入平台的校外培训机构将由教育部统一对外公布。同时,各县(区)正在全面推行黑白名单和负面清单制度,教育部门对符合标准或经整改验收合格的校外培训机构纳入白名单,并开展专业性指导。对未经批准登记、违法违规举办的无证机构,坚决予以取缔并列入黑名单。两套名单将实施动态管理,对已经审批登记,但存在违规违法行为的,及时将其从白名单上清除列入黑名单,并同步把结果向社会公开。

  下一步,教育部门将继续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同配合,不断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工作。督促指导各县(区)教育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安顺市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安顺市民办校外培训机构审批管理办法(试行)》,从强化审批登记、规范培训行为、加强日常监管、建立黑白名单等方面进行系统管理,努力构建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有序发展的长效机制。(安顺日报社大数据智慧全媒体记者  罗野)


责任编辑:胡晓

站内搜索

热门排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