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贩卖毒品案

2020-11-03 17:19:58    来源:   安顺日报社大数据智慧全媒体      

11月2日,紫云县法院公开宣判一起毒品犯罪案件,被告人刘某海、彭某彪因贩卖毒品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1000元,没收被告人刘某海作案工具黑色手机一部和违法所得1000元。

4.jpg

据悉,2020年1月3日,被告人刘某海、彭某彪在紫云自治县五峰街道祥龙华府附近将毒品冰毒一个(不足1克)交易给吸毒人员赵某一,并通过手机微信转账获得1000元。赵某一购买得冰毒后,于2020年1月3日至1月6日邀请吸毒人员焦某羊、焦某辉在家中吸食,并被公安机关抓获,1月10日赵某一、焦某羊、焦某辉甲基安非他明(冰毒)检测呈阳性。通过赵某一、焦某羊、焦某辉供述,公安机关分别于3月9日、5月19日将彭某彪、刘某海抓获。

紫云县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海、彭某彪明知是毒品而贩卖,其行为已经触犯刑法,构成了贩卖毒品罪。被告人刘某海、彭某彪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认罪认罚,应当依法对其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情节、危害后果和认罪态度,紫云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罗宏斌)

责任编辑:胡晓 编审:毛丽

站内搜索

热门排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