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紫云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农业农村局、猫营镇派出所相关职能部门,在紫云自治县猫营镇猫营河段督促违法行为人罗某、熊某二人开展增殖放流活动,为实现生态环境修复和渔业资源生态平衡恢复彰显检察力量。
据介绍,2021年5月9日,罗某、熊某在禁渔期采用“渔网”捕捞工具,在紫云自治县猫营镇普卡桥村平寨组猫营河段非法捕鱼,被镇派出所现场抓获。该院于2021年6月9日向县农业农村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对2名犯罪嫌疑人进行了释法说理后,其表示愿意以实际行动对已被破坏的生态进行修复,通过采取生态恢复性司法措施增殖放流的方式,修复被破坏的生态环境,随后,该院通过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协调,于2021年6月11日,在猫营镇猫营河段共投放鱼苗2000尾进行增殖放流。
通过公益诉讼实现增殖放流,既能增殖渔业资源,更让犯罪嫌疑人感受到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又能发挥很好的警示教育作用。(紫云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编审/王正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