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今年以来,为进一步规范食盐市场经营秩序,确保食盐质量安全,防范不合格食盐流入群众餐桌,市市场监管局“三个强化”做好食盐市场监管。
强化监督检查。以食盐定点批发企业、食品加工用盐单位、食盐零售单位以及餐饮服务单位为重点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食盐经营使用单位履行索证索票制度、食盐包装标签标识、食盐贮存环境、食盐销售行为等情况,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食盐、碘含量不符合贵州省标准、标签标识不规范、工业盐冒充食盐销售等行为。截至目前,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689人次,检查食盐定点批发企业41家次,食品生产加工用盐企业58家次,食盐零售单位2054家次,餐饮服务提供者2666家次(校园及校园餐饮提供者1767家次),乡镇农贸市场287个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2份。
强化重点监管。以食盐定点批发企业为重点,要求企业按照食品安全体系从经营资质、经营条件、食品安全制度落实、食盐经营过程控制、食盐标签等方面定期开展自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消除。目前,全市7家食盐定点批发企业已完成自查,对发现的问题限期进行了整改。同时,对7家食盐定点批发企业开展了风险分级评定工作,2家A级,4家B级,1家C级。
强化宣传教育。利用“3.15”“5.15”等集中宣传活动、户外大屏播放宣传标语、张贴宣传海报等形式多渠道进行食盐知识科普,现场接受消费者咨询300余次,发放宣传单2000余份。同时,通过开展食盐违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对《食盐专营办法》《贵州省食盐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详细解读,观看警示教育片,以案说法,签订《守法经营承诺书》等方式对食盐定点批发企业开展警示教育,提升食盐经营从业者的法律意识。
安顺日报社大数据智慧全媒体记者
肖劲松